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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届5班杨孝宇:知耻明礼
更新时间:2016-03-24 00:00 浏览次数:0

    明礼是立身之本。有道是“人无礼则不生,事无礼则不成,国无礼则不宁。”中华民族是礼义之邦,明礼是中华传统美德。明礼一词,我国典籍早有记载,如《礼记》中就讲到“君子恭敬撙节,退让以明礼。”明礼是人们安身立命的基本要求,正所谓“不学礼,无以立。”在我国古代社会,礼是道德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,待人接物都必须明礼守礼、讲究礼貌。在这里,礼与理是相通的,尊老爱幼、互相礼让等是一种社会风尚,也是一种处世准则。礼具有历史性、时代性。时代在前进,社会在发展,人们对明礼的理解和要求也在与时俱进。而于我们中学生而言,明礼更须从小事做起。时常注意平日的言行举止是否合乎礼,才能在十年后的将来更好地作用于我们自身。明礼如一面镜子,照出的是个人的素质与涵养。一声“对不起”,能化解剑拔弩张的冲突;一个友善的微笑,就如一道春风,温暖他人的心田;一次真诚的援助,便能唤起世间所有的爱心。所以说,明礼能使一个人变得更高尚,能使一个国家变得更强盛。

    知耻是道德底线。耻,一般指羞愧的心理感受,也可指使人感到羞愧的耻辱之事。知耻就是知道羞愧和耻辱。知耻在我国古代典籍中亦有记载,如“知耻近乎勇”“樵者目金而知耻,耕夫让畔以成仁。”知耻是自尊的前提:唯有知耻,才能自尊。知耻是正常人应有的道德观,是做人的道德底线。一个人只有对自己的行为时刻有羞耻心,才能保持头脑清醒,自觉地反省自己的错误,检点自己的行为,积极主动地调整自己行为中的失范之处。这或许就是清代学者王豫在《蕉窗日记》中所言“士不可一刻忘却耻字”的真意。孟子曰:“羞恶之心,义之端也。”康有为也曾说过:“人之有所不为,皆赖有耻心。”这就是说,凡为善之心,都起自人的正确荣辱观念;凡为恶之念,都起自人羞耻感的丧失。知耻还与社会风气、社会秩序紧密联系:多人知耻,则正义能成风尚;多人无耻,则邪恶大行其道。正是基于这一认识,管子认为,立国有四大纲,而耻居其一。所谓“礼义廉耻,国之四维。”他还把耻规定为“不从枉”,枉即邪枉不正。知耻就是不随从邪枉,不追随不正,羞于为非。在很多情况下,知耻都是一个大的概念。可在我们的生活中,它也时常能伴我们左右。或许是平日里的一份责任心;亦或许是对自己不当行为的惭愧。“见不贤而内自省也。”

    明礼和知耻紧密联系、辩证统一。明礼是知耻的外在表现,知耻是明礼的内在要求,二者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。古往今来,明礼知耻对于规范人的行为、提高人的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有着重要作用,是每个公民应遵循的行为准则。“仓廪实而知礼节,衣食足而知荣辱。”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、物质条件不断改善的今天,身为高中生的我们,更应将“知耻明礼”这一优秀的道德素养贯彻于一言一行,秉持中华千年来为世人所赞誉的美好品性,为自己的未来,打下坚强柱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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